草稿十四:临终看护(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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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入后室的第三个月,我被分配到了思乡症病室做看护。

事实上,我并不特别喜欢这项工作——听一群行将就木的老东西讲故事,想想就心累。但对我而言,这是唯一能规避掉其他危险工作的选择。

我这人没别的优点,就是自我认知格外清晰:我是个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废柴,在前厅的时候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加入探险小队等于自杀。

再无聊的工作也好过送死,这点利害关系我还是能拎得清的。


“为表示对流浪者的人道主义,特为思乡症重症患者开设专属病房,同时筛选对前厅具备丰富知识的流浪者负责相关护理。”M.E.G.的公告大概是这么讲的。

说真的,搞笑。你来一次就知道了:这里的工作人员也基本都是老弱病残,上边的人美其名曰“有共同话题”“容易交流”,实际是因为这些人实在派不上去,但总得让他们发挥点作用,所以就通通扔这儿了。别的不说,在废物处理上,M.E.G.确实是得心应手。

事实上,这里的人,包括躺着的那些都明白这所谓的病房是什么意义,但我们自有种默契:我们是群没能力也没资格改变现状的人,既然如此就少想点东西,起码能让自己好过点。

至于我?我是因为对前厅具备“超出绝大多数流浪者的了解”被选中的,感谢互联网!不然我上哪捞这种清闲。

和我一样的人还有三个。他们倒是对这档子工作尽心尽力,和老家伙们聊天的时候还哭过好几次。

我打心底厌烦他们,但另一方面,学着他们的样子挤出几滴咸水总比摆出一副不耐烦要好。


不知不觉,我已经在这破地方消磨了两年时间,多亏了这些病恹恹的老人家,我对前厅的记忆不减反增——现在我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我对前厅的了解程度在整个后室都可排的上前列。

你可能要说,这算不上什么,是吧?是,不管是在前厅还是后室,我脑子里的那些东西都不怎么顶用。但思乡症闹得越来越凶了,为了在舆论场上赢过其他组织,M.E.G.在这方面还真下了些功夫。我们的待遇提高了,而我能跟病人聊的东西很多,因而成了外宣的范例。

必须承认,我这人相当没心没肺,吊儿郎当。不过嘛,毕竟这些病人给我带来了好处,能找熟人1叙叙旧聊聊天也不错。另外当然也很重要的,我要维持自己现在的地位,笑脸相迎是不可少的。


又过了几个月,托德来到了我们这个“温馨小家”,他就像是那种符合一切刻板印象的即将步入老年的白人,超重,穿着大码的T恤衫,鸭舌帽像焊在头上似的。脾气差的要命,来的时候不停地嘟嘟囔囔,闹着说自己没问题。谢天谢地,他坠入后室的时候没揣着口嚼烟草,但即便如此,离他稍微近点还是闻得到那口烂牙的味道。

除此之外,他还算不错,要是能少说两句脏话别总嚷嚷着要酒喝就更好了。

这位老兄理所当然地由我负责,咳,也算是能者多劳了。不过说句公道话,我不讨厌他。托老爷子虽然毛病多,却很少麻烦过我做什么——事实上,他的思乡症相对而言确实不那么严重。后来他告诉我,是因为几次出任务都和同队的人发生矛盾才被逼着来这边的。

所以,这项本应麻烦的活计反而给我带来了不少空闲,没事的时候我就听他讲讲战争故事:他在60年代末入伍,因为文化水平不高,他并不清楚战争到底是个什么状况,参军只是因为没事做。他说自己在新兵连认识了很多棒小子,但去了前线之后就都打光了。直到现在他也搞不懂为什么打仗,“但我知道自己不喜欢打仗,真的。”他这么告诉我。他说那些棒小子应该回来,找个好姑娘过一辈子,而不是在又闷又湿的林子里丢掉性命。

熟络之后,我几乎天天都要和他聊上一阵。我发觉他其实真算得上一个很好的老人家,至于那些毛病就随他去吧。


我们认识满一年之后,“君自故乡来”发现了忘川水,思乡症病室的活儿也就更清闲了。当然,MEG也不需要我宣传什么了,但我现在不在乎。

事实上,我花了大概三个月的时间帮老托德找来了一台老吉他,这是我们的赌约。

前些日子,我们两个闲聊的时候,他提到自己弹得一手好吉他,年轻时曾让许多姑娘着迷。我自然不相信他那双被烟熏黄还裂了口子的大手能弄出什么好听的动静来,更何况我们说这话的时候,那手还因为长期酗酒抖个不停呢!

我半开玩笑似的跟托德说,我可以为你找把吉他,要是真如他所说弹得那么好,我会再帮他搞来几瓶酒。

听到酒,这老小子的眼睛亮起来了,他拉着我要和我立下赌约,甚至还要求找个见证来。托德如此认真是我没想到的,但我还是抱着一种开玩笑似的心态应了下来,毕竟他的样子确实没法让我相信。

我找来的这把吉他破得要命,拿在手里有种要散架的感觉,还散发着一股霉味,好在是音不错,2我猜大概可以给托德交差。不过我心里暗暗发怵,这看着跟他岁数差不多的物件可别刚到手就被玩得稀碎。

托德如获至宝。我没有夸张,他就像电视广告里拿到崭新礼物的孩子——即使那把吉他真的很破,他还是小心翼翼地把玩了好一会儿,用手掌和衣袖摩挲着上面的脏污,眼中满是我未曾见过的专注。我想,这个赌看来是要输给他了。

不知过了多久,托德看上去终于对吉他的状况稍微满意了些,他对我点了点头,示意我要开始了。

托德说的不假,当他的手指接触到琴弦时,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以往我总是调侃他的嗓子像破风箱,但弹唱时,似乎有什么让一切变得不一样了,走音的吉他和沙哑的嗓子都不再让人心烦,反而形成了一种特殊的和谐。

他弹的是John Denver的《Take Me Home, Country Roads》,我曾在一部电影里听过,当时我因角色的牺牲而落泪,但那远远不及今天的演奏给我带来的感受。

切入后室以来,我一直以一种得过且过的态度面对一切,因而也未曾思念,即使我已经面对过那么多死去的思乡症患者。可托德的这首歌却做到了,我心中一切关于遥不可及的故乡的记忆随着乐声全数活了起来,它们在我的头脑中激荡着,分离的痛苦终于显现,我无法抑制地流出热泪。

……

我不记得那天是怎么离开的,我只知道我喃喃地说会找几瓶酒来。

我也需要痛饮一番。


愿赌服输,我费了大力气从各路流浪者手里淘换来几瓶烈酒,也狠狠地出了把血。但这值得,我把酒带给老托德,他边弹吉他边跟我干杯,我们好像不是在黄色世界的阴沉病室,而是在得克萨斯州的农场,木屋的门廊前。我们也没有分别穿着无趣的制服和脏兮兮的T恤,看上去该像是一老一少两个牛仔。我们坐在躺椅上,胳膊倚着栏杆对饮,目之所及是金色的原野,垂落的太阳软绵绵地吐出热力直至被地平线淹没,而我们就着血红的晚霞饮下最后一杯酒,钻回屋里开灶起锅。

此等体验,即便事后被严重的宿醉头痛折磨,还挨了一通臭骂,也完全值得了。


又过两年,M.E.G.不再在乎思乡症了——人都死的差不多了。但我们还是坚持着把病室保留了下来,这里成了患者们度过最后日子的港湾,本来只为了混日子逃避的我们成为了临终看护,为这些除却回忆空无一物的孤独者送行。

托德之后还坚持了三年,他走的时候七十二岁,意识已经不太清醒,但记得吉他,还有我。他用浮肿的指头反复地弹着那首歌最后的歌词,“Take Me Home, Country Roads”。我喂了他一口烈的,希望故乡的酒能为他指好路。

我没有流泪,托德之前和我说过,在这个他妈的地方,流泪不值得。我现在觉得他说的真他妈对。托德·肯尼迪,美国人,退伍兵,全后室弹吉他最棒的老小子。他回家了。

其他人问我怎么办,我没回答,还是留在这里,还有病人我就不会离开。等所有人都走了之后,我会带上老托德的老吉他、破吉他,离开这里,去找那个“君自故乡来”,M.E.G.的宣传里说他们是疯子,没人知道他们在哪,但我会找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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